2011年1月13日星期四

关于契约精神、民主和力量的一些个人哲学

以下内容是论坛发言的片段摘录

契约精神是首先在承认了契约的存在才能有的。法律的契约是强制性的,但是私人的契约是非强制的,契约要生效必须两个人都认同。

比如1945你对我说:“我们说好,明天早上中山公园见”。我压根不理睬你,也没答应你,那么明天我没有在中山公园出现绝对不是没有契约精神。

再回到论坛,网络的契约其实是私人契约(法律没有涉及的情况下,比如怎么封人),很多时候也是单方面的,你订了契约,我未必买账。TGFC的这个封人的规定是某小撮人订的,来TGFC论坛的人未必都同意。

你一定会说,你同意了,因为你注册的时候在论坛规定下面点了“同意”。这里又有一个网络上的特殊性,我们到哪里都会碰到先要你在各种规定下点同意,但是又有多少人看了?连看都没看就点同意会是真同意?这摆明了就是一个空形式。关于这个我还真特意咨询过学法律的同学,这种单方面契约以及空形式的同意在法律上怎么看。得到的回答是还得看个案。

综上,在契约名存实亡的情况下,契约精神也就不存在了,剩下的就是权力和绝对力量的博弈。你可以表示我不鸟论坛的坛规,但是论坛的人也可以超越坛规来惩治你(因为你不认坛规啊),这是公平合理的。

所以1945你把坛规比作法律,那么你的说法是逻辑自洽的,合理的

问题是,如果坛规是个借口和由头,而不是绝对力量的法律呢?比如现在国家和国家的博弈,是有所谓“法律”的,什么联合国法云云,但是国家这个个体压根就没有被这个法律强制约束,于是越法办事就常常出现了。为什么?那个法不是契约了,而是借口和办事的由头了。就好比古代的“挟天子以令诸侯”,在力量超越这个由头的时候,就没有用了。曹操有天子会这么做,没天子也会这么做,你要说他找个天子过来打仗是有契约精神就不对了。

我认为民主不是目的,民主也是一种手段

本质上都是力量的博弈,民主只不过是一种借取力量的方式而已,这种组织方式比较强,因此很难超越(大多数人的意志),所以可以成为强制力。

我的核心逻辑是:当强制力足够强大,可以盖过个体力量的时候,就会有契约精神,因为契约会强制加到你头上来。当有力量超越这种强制力的时候,契约就成了由头和宣传武器,该用的时候用,不用的时候没鸟用。

再往虚里说,世界的本质不是秩序的,而是混乱的,契约精神是秩序的产物,秩序只在统治力下才会出现,这个道理可以用于社会和物理,是泛用哲学。

本质就是丛林法则,而规定其实只是由头和借口。你仔细理解美国这个国家的行为就能理解。在比如大灰狼和小白兔的“让你丫不戴帽子”

契约精神,以及某些道德规范,只不过是秩序的产物,而秩序,是绝对力量的需要和衍生而已。

“公平”只不过是力量对等时候一种高效低内耗的分配方式,在绝对力量或力量悬殊面前是没有公平的。